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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9月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 发布时间:2021-09-18
  • 截止日期:2021年9月22日
  • 所属省份山东
  • 工作地点:临沂市
  • 栏目分类山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5名

为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河东区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说明

本次招聘人数为5人,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面试、体检考察、业务培训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应急管理执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917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非特体,无不良嗜好,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强,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适应出发、外勤任务。

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原件,当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开具证明;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需贴照片)、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

4)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

根据提交材料先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数量,超出数量范围后只接收优先考虑录用的专业(汉语言文学、法学、计算机、应急管理、安全工程类)人员和持注安师资格证的人员报名。

报名地址:河东区东兴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楼205(河东区人民大街66号)

报名时间:20219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电话:0539-73882788382260(上午8:30-下午17:30

监督电话:0539-8382321(上午8:30-下午17:30

2、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面试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的,面试成绩加3分。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请于报名时间内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认定。

3、面试

对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实行线下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同等条件下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法学、计算机、应急管理、安全工程类专业及有文字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入职标准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视情况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临沂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一经录用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1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合同期内工资按照招聘单位现有发放标准执行(持有注安师资格证的可以根据单位内部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五、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聘岗位,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河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河东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应急管理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疫情防控承诺书

临沂市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2021917

附件【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1.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edong.gov.cn/info/2299/1086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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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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