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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叶城县检法两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 发布时间:2021-09-17
  • 截止日期:2021年9月20日
  • 所属省份新疆
  • 工作地点:叶城县
  • 栏目分类新疆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6名

根据工作需要,叶城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聘用制书记员,其中检察院6名、法院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6名,各岗位要求具体报考条件详见《2021年叶城县检法两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二)岗位职责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和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检察官和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检察院书记员岗位职责:1.负责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2.负责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3.负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4.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的职责;(2)法院书记员岗位职责: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20周岁及以上,32周岁以下(1989915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在法院、检察院从事书记员工作满一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人员;

7.叶城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职及离退休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近姻亲;

8.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叶城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2021915-2021920,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行政审批局8楼)3.携带资料:(1)报名人员从叶城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下载《2021年叶城县检法两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2)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验证报告、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等级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从事过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3)全部报名资料装入纸质档案袋,现场进行确认登记。(二)考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1、笔试(1)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和工作常规等内容,考试答题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2)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含3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2、面试(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3、笔试、面试成绩在叶城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4.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5.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6.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生需持三日内核酸检测绿码(和易行信息码)或纸质核酸检测报告。(三)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体检当日由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4.体检结束后,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招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四)政治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考查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等,按要求提交《2021年叶城县检法两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政治思想审查表》(附件3)。(五)公示与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叶城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1.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叶城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培训。2.培训结束时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与检法两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参照现有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执行;2.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在叶城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咨询电话:0998-5797870(人社局)、7288691(法院)、7215688(检察院)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xjyc.gov.cn/Files/adminfiles/admindzb/2021/916/2021091618283337961.jpg

如需下载报名表等附件前往叶城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下载。另:后续通知将同步在叶城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jyc.gov.cn/m/info.asp?id=9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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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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