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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2021年招募322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9-03
  • 截止日期:2021年9月10日
  • 所属省份贵州
  • 工作地点:毕节市
  • 栏目分类贵州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332名

为帮助未就业青年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21]1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七星关区青年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派程序、公开选派结果的公开制度。按照征集岗位需求、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见习对象、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见习岗位需求

44家见习单位共需求见习人数322名,详见《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就业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2020年、202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原建档立卡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家庭毕业生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纳入就业见习范围。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98910,各需求单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采取现场或网络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见习岗位,免收报名费,就业见习报名由各需求单位组织,报名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见习需求单位具体负责。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就业创业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就业创业证》的办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非七星关区户籍需提供暂住证明);毕业证复印件,非应届生2021年以前毕业需提供社区失业证明);两寸照2张,不限底色,联系电话:0857-8947900

2.毕业证书(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其他要求根据见习单位要求提供。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四、见习对象的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具体由各见习需求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笔试或面试或面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评,并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见习对象。若见习单位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见习需求计划数,可由七星关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引导办)根据见习单位及报名对象意愿,从其他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中调剂。

五、体检

由各单位组织拟确定的见习对象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见习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测评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具体体检事宜由各见习单位自行安排。

六、公示

由各单位组织见习需求单位于923日前完成体检工作,并将《2021年度毕节市七星关区青年就业见习测评信息及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见习单位、见习生、区引导办各一份)电子档及纸字版报区引导办,由区引导办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见习的,取消选派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公示无异议的,见习单位原则上要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见习对象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4),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七、见习期间及见习期满相关事宜

(一)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生生活补助费可根据见习单位实际发放,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为1790/月,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补助部分由见习单位自行解决)。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助,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500/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二)见习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见习生进行日常服务管理,积极为见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生的见习关系;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各相关部门应鼓励见习生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自主择业和创业;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就业见习的,见习生应提前向见习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见习单位应及时向区引导办(地址:工业大道邓家湾路口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办公室)报备,同时终止见习政策。

(三)见习需求单位要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见习期满后,见习结束的次月3日前,见习单位出具《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5,一式三份,见习生、见习单位、区引导办各一份)。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的,应按规定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八、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78947725(七星关区引导办)。

附件: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附件1

附件2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x

附件32021年度毕节市七星关区青年就业见习测评信息及体检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4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docx

附件5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docx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9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jqixingguan.gov.cn/xwzx_500441/tzgg/zp/202109/t20210902_69846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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