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实住房建设队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正常开展,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专业及学历要求
(一)招聘名额:1名。
(二)专业及学历要求:土木工程、工民建等建筑相关专业,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造师证书;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善于沟通协调,廉洁自律;
(三)具备应聘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8日。
报名方式: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信函、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报名需递交个人简历。
报名地点:钦州市沿水路2号(钦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535000。联系人:周全,联系电话:0777-2822781。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需提交个人简历一份并贴上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所报岗位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能力证明材料、水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及所提交复印件的原件(原件当场核验后退还),所递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由钦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熟悉情况、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招聘领导小组拟定聘用人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二层机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工资5000元/月(含五险),享受现行聘用人员福利标准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如试用不合格,则自动解聘。
钦州市钦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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