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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8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8-26
  • 截止日期:2021年8月30日
  • 所属省份陕西
  • 工作地点:西咸新区
  • 栏目分类陕西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0名

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新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二)热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热爱公益事业,有民主监督意识和志愿奉献精神;

(三)具有基本的社会保险和医保知识、较强法规及政策水平,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沟通表达能力;

(四)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诚实守信,能够秉公办事;

(五)身体健康,长年在本行政区域工作或居住,有时间并愿意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

二、社会监督员选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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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监督员的组成及聘用

(一)社会监督员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从各新城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新闻媒体、高等院校等行业从业人员中产生。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自愿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职责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西咸新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西咸新区拟向社会聘用10名(每个新城2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各新城医保局将遴选审核后拟聘人员上报新区医保局,由新区医保局统一公示后颁发聘书。

(二)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续聘。

(三)社会监督员因健康、工作、居住地变动等原因,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社会监督员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解除聘约并收回聘书。

(四)社会监督员有损害社会监督员形象或参保单位的合法权益、徇私舞弊、不能胜任社会监督员职责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取消社会监督员资格并收回聘书。

四、主要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政策。主动向身边群众宣传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特别是国家有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新政策,身体力行,影响并促进身边群众自觉执行医保政策,遵守社保法规。

(二)监督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或者公民管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情况,通过有关渠道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三)听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咨询意见和工作建议。

(四)参与检查评价。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社会监督员,可按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协助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现场监督、专项检查或相关工作评估。

(五)获取相关信息。根据监督工作需要,社会监督员可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需求,了解与监督内容相关的情况。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通过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邀请参加工作分析会议、提供工作简报等形式,积极提供支持。

(六)完成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监督内容

(一)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进行监督;

(二)对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进行监督;

(四)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进行监督。

六、社会监督员管理

(一)新区医疗保障局业务科具体负责社会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建立相应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举报受理和情况反馈等。

(二)新区医疗保障局业务科负责对所聘请的社会监督员进行有关医疗保险政策业务的培训,并提供有关业务咨询。

(三)实行社会监督员监督信息定期反馈制度,社会监督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搜集整理在监督工作中获取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经办机构。

2.对发现和收集到的涉及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情况和重要线索,及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经办机构反映。

3.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明察暗访等工作,发现线索,应及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4.根据需要,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四)社会监督员属于无报酬的志愿行为。

西咸新区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咨询电话

空港新城医保局办公室:33636591

沣东新城医保局办公室:84501596

秦汉新城医保局办公室:38037736

沣西新城医保局办公室:38021225

泾河新城医保局办公室:36390268

附件:西咸新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登记表.doc

陕西省西咸新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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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ixianxinqu.gov.cn/xwzx/tzgg/611cd28cf8fd1c0bdc48d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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