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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30名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共12家。

(一)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种植业技术推广应用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报预警和植保、检疫、农药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三)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农作物种子发展和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四)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农业农村数字技术装备、网络和标准规范推广应用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五)浙江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宣传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媒体联络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六)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教育培训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七)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和应急处置指导和兽药、饲料、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外翁线十五堡。

(八)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与种畜禽监测总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畜禽、饲草等优良新品种(系)、新技术以及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九)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渔业技术推广和应用研究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荆长路181号。

(十)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淡水渔业研究和应用推广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浙江湖州市吴兴区。

(十一)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海洋渔业研究和应用推广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浙江温州市鹿城区。

(十二)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县处级,主要承担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调查研究等相关工作。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25个岗位共30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12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从20197月起算)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2021825900911600

所有岗位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82592。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82590093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922924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1925(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10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安排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定时间内在网上通知。

3.面试。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专业水平等,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一般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农业信息网(http://nynct.zj.gov.cn/,政务信息/文件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农业信息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571-86757790;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0571-86757656;传真:0571-86757657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1.浙江省农技推广中心:0571-86757025

2.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0571-86757419

3.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0571-86095678

4.浙江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中心:0571-86757085

5.浙江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0571-86757186

6.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0571-86757177

7.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571-56269620

8.浙江省畜牧技术推广与种畜禽监测总站:0571-85460311

9.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0571-85029621

10.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0572-2042418

11.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0577-88227795

12.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0571-86757656

附件:

1.浙江省农业农村厅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计划表.xls

202182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lsbt.zj.gov.cn/art/2021/8/20/art_1443681_58925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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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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