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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广南县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29名紧缺人才通告(第2号)

  • 发布时间:2021-08-20
  • 截止日期:2021年8月31日
  • 所属省份云南
  • 工作地点:广南县
  • 栏目分类云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9名

为加强广南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州人民政府批准,拟第二次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广南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第二次招聘计划共29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广南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报考人员可通过广南政务网(http://www.yngn.gov.cn)及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招聘对象

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情形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吸毒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小组在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报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8302021831(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教体系统报名地点:广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八宝路2号),咨询电话:0876-56179430876-5154906,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

卫健系统报名地点:广南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管理股(广南县莲城镇永安社区北宁路79号),咨询电话:0876-5155728,联系人:郑老师、杨老师。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之前已进行网络报名的请带上报名表和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上三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的原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近期免冠小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填在报名表上)。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期的考核招聘工作。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初审情况报县人社局备案及资格复审。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三)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

202192(上午午8:30--面试结束)

3.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人选确定。从各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人选的由招聘小组进行现场加试决定。

面试结果将及时公布在广南政务网(http://www.yngn.gov.cn)及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后续的资格复审、考察、体检、递补、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人员请及时登录广南政务网及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册、就业报到登记证、学籍档案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由广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按照相关政策解除就业协议书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向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者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南政务网(http://www.yngn.gov.cn)及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组织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所附相关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若报考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发布计划的专业需求中,报考人员如认为所学专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单位提交人工审核。经招聘单位审核认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招聘单位须报主管部门商同级人社、教育体育部门统一审定。

(三)报考人员应聘过程中,关注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并积极遵守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本次紧缺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八、监督及咨询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6-5160920

咨询电话: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5153454

广南县教育体育局:0876-56179430876-5154906

广南县卫生健康局:0876-5155728

温馨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各位考生请自行佩戴口罩、体温监测、申领“云南健康码”,查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登记,持有“绿码”及72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方可到报名点进行报名和面试。各位考生在招聘整个过程中,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如考生在面试前体温检测异常,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附件:1.2021年广南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xls

2.202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xls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819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ngn.gov.cn/Item/59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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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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