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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2021年8月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 发布时间:2021-08-17
  • 截止日期:2021年8月31日
  • 所属省份福建
  • 工作地点福州
  • 栏目分类福建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若干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若干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名额

1.招聘财务人员1名(女,年龄40岁以内,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若干(男女不限,30岁以内,法学专业者优先)。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有较强的组织纪律;

2.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人员会计专业优先,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法学专业优先,熟悉电脑常用软件操作,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仓山区人民法院组织报名、面试、政审、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即日起至831(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仓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一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面试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

(三)聘用

经面试合格后,我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同时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确定后通知是否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人员薪资参照仓山区编外人员薪资标准执行。

报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仓山区石边路3号)政治部

咨询电话:0591-88265318(许干事)

附件下载

仓山区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fzcangshan.gov.cn/xjwz/xxgk/tzgg/gsgg/202108/t20210816_41626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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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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