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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2021年下半年“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8-09
  • 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5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宁波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若干

为深入实施科创镇海人才金港工程,大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镇海创业创新,全面建设青年人才金港,打造高水平创新强区,现将2021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重点

2021年下半年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申报评审分集成电路专项和青年人才专项,其中:

集成电路专项类项目聚焦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相关产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和团队项目。

青年人才专项类项目聚焦由40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领衔,围绕镇海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紧密结合“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镇海“122”产业发展方向、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和团队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评审分领军型创业团队、资本型创业团队和创业个人三种类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全职落地镇海、已获上级部门政策资助或已获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创业人才和团队项目。具体条件如下:

集成电路专项

(一)领军型创业团队

1.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81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81后出生,下同)。

2.带头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团队中至少有1名技术人员(含带头人),技术人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他团队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截止20211015,下同)。

3.创业团队(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201981后来镇海或计划在镇海创业,创办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及团队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持股成员不少于4名。

(二)资本型创业团队

1.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带头人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业内公认度较高,团队核心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

3.创业团队(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201981后来镇海且在镇海全职创办企业,在20198120211015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同时获风险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含资本公积金)。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持股成员不少于4名。

(三)创业个人

1.应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内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须为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3.应在201881以后来镇海工作,且在20211015前已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青年人才专项

项目带头人(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81日后出生),其他申报条件与集成电路专项相同。

上述申报条件中,对领军及以上人才(根据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可在年龄、学历上视情破格一项,其中年龄破格一般不超过5岁,但申报青年人才专项的带头人(申报人)年龄不允许破格。详情请垂询政策咨询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三、政策支持

1.项目资助。对入选的领军型创业团队,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资本型创业团队根据团队实际到位货币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投入资金含资本公积金)的30%予以立项,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对入选雄镇英才计划的创业个人,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由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198681后出生,下同)领衔的创业项目,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在原基础上提升至120%;由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领衔且发展潜力较大的创业项目,创业启动资金补助在原基础上分别提升至200%150%120%

2.创业支持。入选的项目可享受最高1000万元基金支持,最高1000平方米以内、最高每平方米25/月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补助,最高1000万元以内银行贷款贴息补助,最高1000万元发展激励奖励,以及最高1200万元上市奖励。其产品、技术和服务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属于首台(套)产品(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优先采购。

3.动态升级。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全部到位两年内,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创业项目,可申请动态升级,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4.成长培育。创业项目扶持期满验收合格后,经综合评估列入成长示范型创业项目培育名单的,可优先给予10000平方米以内生产和办公用房50%的租金补助、最高5000万元以内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和最高1000万元地方综合贡献奖励等扶持,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5.配套奖励。经我区推荐自主申报入选上级有关计划的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区级配套奖励;成功入选上级有关计划的创业个人,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区级配套奖励。

6.服务保障。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市区两级有关人才安居、子女就学、医疗保健、助创、法律、财务和金融规划服务等配套服务政策。

以上支持政策可按照项目发展预期,在最高扶持类别范围内约定个性化扶持政策。特别优秀的项目一事一议。本公告发布后扶持政策如有调整,则本次申报入选扶持项目适用的政策,以扶持名单发文公布之日最新政策为准。

四、遴选程序

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1015日,申报人须登陆镇海区人才公共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zhrcfw.com/),根据项目申报类别详细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其中:

集成电路专项类项目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申报要求和镇海区产业实际的,开展面谈走访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根据面谈走访或尽职调查等结果,按相关程序确定扶持等次、审定发文后,签订项目服务管理协议。

青年人才专项类项目一般按照部门联评和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尽职调查、审定发文等程序进行遴选,符合特定条件的创业项目,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专家评审或者尽职调查环节。

五、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单位:宁波市镇海区招商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086—574—89287384

政策咨询单位: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方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086—574—8938957089389561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8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h.gov.cn/art/2021/8/6/art_1229033276_589595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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