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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10名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4-07
  • 截止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宁波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0名

为改善北仑区域干部队伍结构,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根据北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仑区简介

北仑区位于宁波市最东部,比邻东海,三面环海,是长江三角洲南翼的海上门户。1984年建区,陆域面积614平方公里,现有常驻人口90万,共有五个国家级开发区,是宁波市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区内岸线资源总长173公里,其中深水岸线120多公里,是宁波舟山港主要作业泊位所在地,境内有北仑、大榭、穿山、梅山以及甬江(北仑段)五大港区,拥有各类功能码头300多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83个,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2019年,宁波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再超“10亿吨,连续十一年位居全球港口第一。当前,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46平方公里全部落地北仑,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核心区落户梅山,梅山、宁波综合保税区成功获批。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20.49亿元,2020年财政总收入612.1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全省前列,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县(市)区第一方阵。

二、选聘对象

1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20101202193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符合上述高校范围和学历条件的2019届、2020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未就业择业期毕业生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一是未办理过毕业生派遣手续(报到证),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统中没有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缴费记录;二是持有毕业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若遗失需要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三是个人档案应保管在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每专业报名人数不足5名的可酌情放宽学校限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3、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4、国内高校毕业生要求在202193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到20211231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2018101后毕业,其中20181012020930毕业的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20201012021930毕业的须在20211231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四、招聘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网上报名

时间:202146-42012:00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43/index.html(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内容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事业人员)考录),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blqrsjgsk@163.com)进行报名(文档命名为学校+姓名)。报名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的时间及城市

时间:2021427900-10:30;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报名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报名表、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情况说明。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现场资格审核时,工作人员对照报名信息对报考者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合格的参加笔试。如资格审核的时间有所变化,会提前2日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进行通知。

()考试

1、笔试

笔试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直接进行。若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招聘指标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笔试内容为写作,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最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面试对象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原因提出放弃录用使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酌情递补,其他环节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的体检统一安排在北仑区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对参加体检的人员,将安排住宿并适当补贴路途费用(高铁火车票二等座及以下)。

(五)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考察通过的研究生,须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公示通过后生效),如不愿意当场签订就业协议的,由招聘小组酌情递补。

2、选聘工作由北仑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招录人员根据需要作统一分配。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初期)为一年,试用(初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需在北仑区服务满5年。

3、新录用人员满2年(含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事业正科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事业副科待遇。

4、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初期)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初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若户籍政策有新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联系电话:0574-8938421989384218,监督电话:0574-89384215

附件1:北仑区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doc

附件2:北仑区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和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国()外高校名单.docx.docx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46

来源:

http://www.bl.gov.cn/art/2021/4/6/art_1229054700_3718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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