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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启东市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录1名财务辅助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3-12
  • 截止日期:2021年3月16日
  • 所属省份江苏
  • 工作地点:启东市
  • 栏目分类江苏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名

因工作需要,启东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财务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1311后出生)。

4.身体健康(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体检标准)。

5.学历与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财务财会类专业,具有财务财会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等情形,非因违反财经纪律被辞退、开除人员。

二、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东疆法律服务直通车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315-316(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启东市行政中心主楼1425室(地址:汇龙镇世纪大道1288号),咨询电话:0513-83353785

3.报名所需材料:须由本人前来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启东市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录财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附件1)、两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

4)具有财务财会工作经历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录用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录用。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通知其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五)面试

1.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2比例正常开考。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通知同步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东疆法律服务直通车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重点考察报名对象的基本素质、礼仪形象、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及财务财会专业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面试成绩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东疆法律服务直通车微信公众号公布。

2.考察。按计划招录人数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初步人选。主要掌握考察对象的遵纪守法、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录用和递补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东疆法律服务直通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录用。录用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者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3.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次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需要递补的情形。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性质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启东市司法局会同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启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启东市财政局、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它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活动由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3-68218045

(二)防疫注意事项

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考试(含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等招录环节

)当天进入考点(或相关招录活动场所)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

(三)考务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513-83353785

附件:启东市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录财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启东市司法局

2021311

20210311启东市司法局招录财务辅助人员公告.pdf

来源:

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bmgggs/content/633b580b-0bf8-4017-af51-849ecf4310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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