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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顺昌县2021年度招聘10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3-08
  • 截止日期:2021年3月12日
  • 所属省份福建
  • 工作地点:顺昌县
  • 栏目分类福建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0名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能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我县拟面向社会统一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10,其中:中解社区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考程序

(一)资格条件

1.报考条件

1)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于20209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专业要求不限。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3月至20033月期间出生)。

4)本人具有顺昌县户籍或者配偶或父母为顺昌户籍。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6)品德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繁重的社区工作,热心为广大社区居民服务。

2.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采用定向报考职位(职位表见附件)方式本人进行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报名时间地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在2021310312到县民政局(县政府二楼)报名。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99-7836256。(报名时请佩戴口罩)

2、报名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籍不在顺昌,配偶户籍在顺昌,需提供结婚证);(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附学信网上查询认证的打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填报《顺昌县2021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1份;(4)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5)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加分条件:(1)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考相关规定的退役士兵或随军家属报考人员,加3分。(2)截止20201230,已在双溪街道所属社区居委会工作每满1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由双溪街道开具证明材料)(3)公告前已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报考人员,加3分;公告前已获得社会工作师或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报考人员,加5分。加分原则就高不就低,不叠加。

4、若中解社区应届毕业生岗位报名人数为0,可以从其他岗位上愿意调剂的报名者调剂。

(三)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组织:本次面试工作委托给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顺昌分公司进行。人社、民政负责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方法和内容:

1)采用结构化面试(当场回答问题),面试成绩采取当场亮分的方式。

2)面试内容:使用公共题。

3、成绩计算:考生按照面试题作答后,评委当场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评分累加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两位数有效”的统分原则,统计分数。

4、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每个岗位总分(面试+加分)第一名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疑议,可以复检一次。

2、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如存在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四、聘用和管理

1、县民政局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民政、人社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双溪街道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由双溪街道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管理,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3年,由双溪街道进行考核。

4、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从体检合格者中,按程序依次递补聘用。

五、福利待遇

生活补贴为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420元的1.5倍;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的享受岗位补贴:60(初级)、100元(中级)、150元(高级);享受五险一金。

附件:1、顺昌县2021年度招考社区工作者职位表

2、顺昌县2021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顺昌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5

来源:

http://www.fjsc.gov.cn/cms/html/scxrmzf/2021-03-05/63874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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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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