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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178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3-08
  • 截止日期:2021年3月16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衢州市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78名

为满足近期公安部门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的需求,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指导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统一发布2021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请认真仔细阅读每一条文)。

一、招聘计划

衢州市公安局(包括市局机关、交通警察支队、柯城分局、衢江分局、柯山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计划招聘辅警178人,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季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需符合《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季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报考文职警务辅助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勤务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报考监管、特警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或者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季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计算,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20033161985316;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指20033161980316

6.本次招聘要求身高:男165cm以上、女160cm以上,个体形象良好。

7.每个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考生多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衢州市公安局和各用工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招聘结果备案及编外用工备选库补录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315316,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期采择照片1张;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资格初审,由衢州市公安局组织资格复审。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1.5比例开考(其中文职警务辅助岗位按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由报考单位通知。体能测试包括纵跳摸高,10×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项。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的,由报考单位通知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1000米、女800米只测试1次。

(四)考试

经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和纪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地点由报考单位通知。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时间、地点由报考单位通知。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在组织面试前24小时,再次由用工单位与入围人员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人员放弃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通知人员递补入围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进行加试)。入围体检对象按规定标准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将以电话联系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入围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期一般为5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七)公示

各用工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衢州市公安局审核。拟录用人选在衢州市公安局网站公示3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用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年度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3)存在竞业限制规定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九)招聘结果备案及编外用工备选库补录

1.招聘结束后,用工单位填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结果备案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名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符合纳入备选库人员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2.经笔试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征得本人同意后,纳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备选库,由市公安局汇总后报广纳公司补录更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符合纳入备选库人员名单》。

3.在集中组织编外用工招聘之前,若有机关事业单位急需招聘编外人员,根据用工单位申请,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从备选库符合岗位条件人员中按不高于1:5比例择优组织面试或面谈,达成意向人选,按照招聘流程组织体检、考察及公示。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4.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6.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附件5),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衢做好准备。

8.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在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微信群内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市公安局和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考生对招聘公告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等信息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中提供的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人员通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通知、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通知、拟聘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均以报考单位提供的信息渠道为准,请及时关注。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1.2021年衢州市公安局第一季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x

2.衢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3.衢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通用).docx

4.衢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docx

5.考生健康状况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衢州市公安局

202135

来源:

http://rsj.qz.gov.cn/art/2021/3/5/art_1532395_58923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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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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