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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关于2021年3月招聘1名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3-02
  • 截止日期:2021年3月9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宁海县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名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单位拟面向宁海县范围内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基层治理指导科编外用工1名(劳务派遣形式)。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工作认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632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3.宁海县生源或常住户口,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3339(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宁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兴宁南路150号)205办公室。

3、报名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录用办法

采取计算机打字速度测试和面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分别按40%60%比例计入总分,其中计算机打字须达到50/分钟及格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1名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宁海县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宁海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本公告由宁海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13958320066

(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

http://www.ninghai.gov.cn/art/2021/3/2/art_1229093236_59022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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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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