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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秦安县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74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2-04
  • 截止日期:2021年2月25日
  • 所属省份甘肃
  • 工作地点:秦安县
  • 栏目分类甘肃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74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治安管理,有效缓解警力不足问题,提升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秦安县公安局委托甘肃省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74名(男50名、女24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端正,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公安工作;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遵守保密规定;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等,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残疾、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备所聘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具有秦安县户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21200321期间出生)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退役士兵、公安烈士、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公安院校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已在秦安县公安局从事协警、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可直接报考。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近年来通过县上组织的招聘,已被招聘为大学生村文书、专职社区工作者等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察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根据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秦安县政府网(http://www.qinan.gov.cn/)上发布。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公告在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秦安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安公安)上同步发布。

2.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秦安县政府网公告栏下载《秦安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及《秦安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人员政审表》,填写完成后到秦安县公安局四楼408室报名(地址:秦安县西川镇娲皇北路25号)。

2)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2021218日—20212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所需资料: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6张,《秦安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及《秦安县公安局2021年招聘辅警人员政审表》。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及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及政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百分制),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辅警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1,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直接进行面试。

5.面试

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6.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将直接淘汰。

7.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将根据面试后最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体检不合格,取消入围资格,并按照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8.公示

对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9.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与甘肃省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五、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天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落实,不再计发加班、执勤等补贴。同时,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六、人员职责和管理

招聘的辅警职责为辅助开展治安管理等工作,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本县行政事业编制管理,由秦安县公安局委托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置到辅警岗位,由甘肃安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天水分公司与应聘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年(2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工资、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工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七、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3.咨询和监督电话: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8-6529360

秦安县公安局:0938-4994026

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

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安县公安局

202123

来源:

https://www.qinan.gov.cn/html/2021/zfgg_0203/50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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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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