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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1月招聘5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1-12
  • 截止日期:2021年2月5日
  • 所属省份广东
  • 工作地点佛山
  • 栏目分类广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5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北村水闸水利所、佛山市南海区机电排灌总站、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水利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水利所和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5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共5个,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见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委托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佛山市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和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1252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五楼办公室(503)。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81213201

3.报名所需材料:《南海区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并提供5年及以上水利工作相关资历证明的合同或单位盖章证明等,以上资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场所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进行信息登记,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5.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面试:面试总分100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不设进入笔试比例。

(二)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和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公布考生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三)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根据面试成绩×30%与笔试成绩×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技能测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技能测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技能测试。测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成绩。

(四)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60,不及格的不录取。总成绩=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3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技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和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和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

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职位表

2.报名表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18

附件1职位表.doc

附件2南海区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

http://nhrc.nanhai.gov.cn/cms/html/14343/2021/20210111114107455901329/20210111114107455901329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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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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