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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1月公开招录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1-12
  • 截止日期:2021年1月15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丽水市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名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丽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财务1名(临时用工)。

二、招录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财务岗位工作;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1月以后出生)。

三、招录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21114-15(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丽水市民政局(莲都区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裙楼305办公室);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表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二)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人际交往、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了解。报名人数不足招录岗位计划数1:3的,取消本次招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招工标准,费用自理。考察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四)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管理

被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报名;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14天内有与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医疗机构完成的核酸检测报告,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报名。

联系人:丁洁婷,联系电话:2091576;翁婷婷,联系电话:2635757

(附件)丽水市民政局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丽水市民政局

2021111

来源:

http://www.lishui.gov.cn/art/2021/1/11/art_1229430366_57312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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