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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2020年12月公开招用2名编外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2-31
  • 截止日期:2021年1月8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金华市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名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公开招用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本次计划招用编外工作人员2名,招用对象、岗位、条件及待遇等详见《2020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编外用工公开招用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要求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道德修养,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良好,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14202118,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磐安县花月路211号建筑大厦三楼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综合科(2)。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和报名表各一份。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条件填写《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工作人员招用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经初步审核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

3.面试:面试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前4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组织实施。如列入体检、考察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用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四)公示、招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招用人员名单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按招用有关程序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被招用人员收到招用通知,应按通知要求与招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招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在招用程序中,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4661655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

20201230

附件1: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编外用工公开招用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2: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磐安分中心工作人员招用报名表.docx

来源:

http://www.panan.gov.cn/art/2020/12/30/art_1229420663_3753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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