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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北安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12月面向社会招聘11名医疗保障协管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2-24
  •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5日
  • 所属省份黑龙江
  • 工作地点:北安市
  • 栏目分类黑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1名

为加强我市医疗保障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短缺的实际困难,促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疗保障协管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相关待遇及管理

1、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从事医疗保障协助性工作。

2、经录用,月薪1800元人民币(含2020年“四险”个人缴费部分298.06元),给录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保险。

3、按照单位正式职工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1231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或具有医疗保障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1231)以下。

2、学历: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3名;财务、会计、审计专业3名;计算机专业2名;中文、新闻、文秘专业2名;不限专业1名)。

3、户籍:北安市域内长期居住10名(工作地点:北安市城区内),北安市通北镇长期居住1名(工作地点:北安市通北镇)。

4、参加北安市近5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后未经录用的人员(需满足招聘条件第1条规定)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6、自愿从事医保协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最低服务期限3年。

()有以下情形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四、岗位职责

主要在北安市医疗保障局及北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从事辅助性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办公室文书管理、档案管理;协助财务基金管理;协助对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日常服务监管、违规行为调查;协助开展医疗保险结算平台(金保工程)运行管理;协助完成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运行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协助医疗费用信息录入、市民大厦窗口服务等。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1215日—202012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5:00)

报名地点:北安市龙江路小五道街225号(东北亚二期后院)北安市医疗保障局3楼办公室308室。

六、招考程序

(1)组织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考生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点领取)。报考人员必须真实提供本人的各类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此次招聘从工作实际出发,免笔试,现场确认报名——投送简历——面试环节——公示——通知录用。

(3)按照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环节,根据考生所学专业进行面谈及实际操作(面试环节中邀请市纪检、市人社各一名同志进行现场监督)。

(4)面试及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名完成后,由市医疗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医疗保障局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七、咨询电话

北安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456-6663850

姜先生13555251663

疫情期间特别提示:

1、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需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提供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健康报告或核酸检测报告,并且应自觉配合本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北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0129

来源:

http://www.hljba.gov.cn/xxgk/gk_zfxxgk/gk_gknr/gk_zkly/2020/12/604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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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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