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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30名聘用制辅警、文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2-14
  •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6日
  • 所属省份黑龙江
  • 工作地点:绥化市
  • 栏目分类黑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30名

因审判工作需要,绥化9家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21人、文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扫描文末二维码,查看《绥化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文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123020021230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辅警要求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同等条件下,转业军人优先录用;具有三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的考生适当加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辅警、文员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绥化法院系统聘用制辅警、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报考辅警的考生如具有三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需同时上传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0121420201216

3.资格审核:各招录法院于2020121420201218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报考辅警需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报考辅警的考生具有三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的,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二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的,笔试成绩加10分;具有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的,笔试成绩加20分)。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4.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5.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包括:10×4米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招录法院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6.面试。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法院进行考察。

3.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4.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录用

1.各招聘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各招聘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辅警、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公示结束后,各招聘法院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中院备案。

八、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辅警、文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辅警、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辅警、文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各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各招录法院联系人、咨询电话、法院地址及电子邮箱,详见《绥化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十、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到达考点后须向负责核验身份的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龙江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核验身份。

2.考生需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码色异常的考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考试。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不得参加考试并及时送至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费用自理)。

3.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绥化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中高风险地区返绥人员或抵达绥化市前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进入考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4.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费用自理)。

5.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6.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自备饮用水和午餐。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绥化法院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绥化法院系统聘用制辅警、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shzy.hljcourt.gov.cn/upload/image/20201211/20201211170105_87968.png

http://shzy.hljcourt.gov.cn/upload/image/20201211/20201211170113_28832.png

来源:

http://shzy.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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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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