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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长丰县2020年12月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引进30名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2-02
  •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所属省份安徽
  • 工作地点:长丰县
  • 栏目分类安徽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30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打造长丰人才高地,为长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公开引进一批2021届优秀毕业生,安排到我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计划

引进对象: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计划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引进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优秀毕业生30名,其中: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10名、编制外聘用6名;县属国有企业1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4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较好。

2.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容性。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校纪等处分,无犯罪记录。

6.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等同等条件下优先。

7.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512月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在校表现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长丰县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方式

按公开报名、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在引进优秀毕业生的高校校园网发布引进公告,组建招聘小组入校宣讲。

(二)报名

1.现场报名:入校招聘小组在校招聘期间,接受应聘者现场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另在入校的校园网站公布。

2.邮箱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01231(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引进2021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5),并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证明本人能力水平和业绩阅历等相关个人材料(如:任职和奖励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cfxrsj@163.com。邮件主题: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三)面试考核

侧重考核应聘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面试考核设最低分数线60分;引进岗位仅1人参加面试的,面试考核成绩需达到本场当天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岗位面试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政审考察资格的,可根据本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情况择优递补。体检政审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录聘。

对通过考察政审的拟聘人员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凭学历、学位证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其中:到县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人员按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编制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编制外聘用;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等。

四、引进政策

1.本次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首次聘用期为6年,试用期1年。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明确职级职务。(1)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外人员:博士研究生按事业单位七级职员确定;硕士研究生按事业单位八级职员确定;大学本科生按事业单位九级职员确定。(2)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直接任企业班子副职;硕士研究生直接任企业中层副职;本科生任职员。

3.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由长丰县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县委组织部建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人员信息库,跟踪掌握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符合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县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入职的引进生岗前培训和往届引进生调训,定期组织召开引进生座谈会,加强培养使用。

五、待遇保障

1.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优秀毕业生,编制内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编制外人员工资待遇比照县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执行。

2.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按所在企业担任职务对应的待遇标准执行,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3.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在聘期内一律享受县人才引进各项政策规定的专项福利待遇。

4.引进的非合肥籍优秀毕业生首聘期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5.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入职后在长丰县工作未满服务期限主动要求解聘或自动离职的不保留解聘前身份,并退回所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给予的各项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拟引进的优秀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51-66670845(中共长丰县委组织部)

0551-66671050(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1-66678415(长丰县纪委监委)。

本公告由中共长丰县委委组织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引进公告(含附件).doc

来源:

https://scc.pku.edu.cn/employment_22e9034576183fa40176216d97f90ff3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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