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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2020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1-13
  •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10日
  • 所属省份上海
  • 工作地点上海
  • 栏目分类上海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若干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事务中心)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性质为卫生事业单位,为本市医疗卫生事务提供服务保障职能,开展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技术评估;负责本市住院医师培训事务、继续教育;杂志出版、图书情报等相关业务。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11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1210

二、招聘岗位、职数

1、案件总务1

2、护理期刊编辑1

3、药学事务专员2

4、医学事务专员2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1、案件总务

1)职位描述:协助及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疗技术鉴定相关准备工作。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护理学、卫生管理、公共卫生、法学专业;

具有2年以上上述专业工作经历;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应用;

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细致,有大局意识和正确的价值观。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2、护理期刊编辑

1)职位描述:《上海护理》编辑工作,期刊专题策划、组稿。

2)岗位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护理学、医学相关专业;

热爱编辑工作,具有临床或编辑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较好的团队协调能力。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3、药学事务专员

1)职位描述:组织医药类学术会议、编辑会讯,做好相关网站的信息维护等工作。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药学相关专业;

有医、药行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掌握一定的电脑维护技能;

有较强文字表述及公文写作能力、较强逻辑思维能力;

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

工作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4、医学事务专员

1)职位描述:协助制订、修订医院评审相关标准,相关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分支机构联络会议及活动筹划实施,官方网站和微信工作号信息发布及维护等工作。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院管理、医学相关专业;

有较强的公文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

有较强的协调组织和团队合作能力;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熟悉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运维工作;

有相关工作经历和证书者优先。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居住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hr@ystt.org.cn邮箱,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1210止。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发放笔试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公共能力测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发放面试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5、体格检查

拟聘任人员的体检,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北京西路1623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人事科

邮编:200040

联系电话:62565939*1502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

20201112

下载附件

附件1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来源: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112/t0035_1396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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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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