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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沙县民政局关于2020年11月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1-02
  • 截止日期:2020年11月5日
  • 所属省份福建
  • 工作地点:沙县
  • 栏目分类福建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名

根据《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沙县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沙人社[2020]85号)文件精神,我局将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社会服务乐龄学堂工作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社会服务乐龄学堂工作岗位人员,主要从事全县乐龄学堂监督指导、教学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本县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2020年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基层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在19907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3周岁(即在19877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2020届高校毕业生是指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20207月以来未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报名人员须在20208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31);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㈠报名时间:20201030日至2020115(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㈡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沙县民政局一楼办公室。

1.报名者应于报名结束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报名现场填写《沙县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的报名者视为放弃。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沙县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2020116

3.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

㈣注意事项

1.报名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报名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报名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量化考核评分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㈠量化考核评分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2.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3.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4.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准。以上院系加分情况,如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需院系盖章证明院系加分情况。

㈡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从量化考核分数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量化分数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名者为面试人选。

2.面试工作由沙县民政局负责组织,主要面试报名者能否熟练使用word文档和excel电子表格及乐龄学堂教学指导、文体专长相关的业务知识。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沙县民政局电话通知。面试人选弃权的,在量化考核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量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前一天完成。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在此期间,报名人员请密切关注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㈢总成绩计算

1.报名者的总成绩按量化考核分数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名者量化考核、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名者名次按量化考核分数排列;若量化考核、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沙县民政局再加一场面试,报名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的要求执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名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公示和聘用

㈠考核

沙县民政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合格人员的考核,主要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是失信人员。

㈡公示、聘用和待遇

1.沙县民政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核结果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沙县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计划协议书》期限为两年。

3.薪酬待遇:每月工资薪酬标准为3000/.(含单位缴交的社会保险)

4.新聘用人员应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2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报名者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沙县民政局综合考虑量化考核、面试等情况,决定递补人员。

㈡沙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名者注意及时登陆在沙县人民政府网民政专栏(http://www.fjsx.gov.cn/wzq/bmwz/mzj/zfxxgkzl/)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

附件:

1.沙县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量化考核评分表

2.沙县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量化考核评分表

沙县民政局

20201030

来源:

http://www.fjsx.gov.cn/wzq/bmwz/mzj/zfxxgkzl/zfxxgkml/bmwj_9085/202010/t20201030_15837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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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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