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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就业援藏2020年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就业援藏工作,帮助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到江苏省就业,经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援藏定向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省直和12个设区市共提供30个事业单位岗位和40个国有企业岗位(岗位信息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20届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18-2019届未就业的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重点以拉萨生源(高考时户籍为拉萨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报考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1.拉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于2020928-930(上班时间)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1寸免冠照片1张到拉萨市人力资源市场高校中心报名。

2.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拉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及时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一)招聘程序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由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拉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试。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线并随同笔试成绩一同公布。面试形成竞争的成绩合格线不低于50分、不形成竞争的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按各岗位总成绩取第一名参加体检和公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确定拟聘人选。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予递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1013上午1000-12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具备的基本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电话通知考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阅卷结束后,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并通知参加面试人选。请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用人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大型非公有制企业

未被江苏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录用的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由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的大型非公有制企业岗位(160个)双向选择网上交流大会双向选择,择优录用,落实具体工作单位和岗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可委托拉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备案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正式办理入职和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的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不递补。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附件:2020年就业援藏江苏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0891-6300222

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927

来源:

http://hrss.lasa.gov.cn/rsj/tggs/202009/8df769d1b2cc4becad2e71015db8bf6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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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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