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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关于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8-26
  • 截止日期:2020年9月2日
  • 所属省份广东
  • 工作地点:清远市
  • 栏目分类广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若干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精神,现就做好清远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招聘条件和对象

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勤奋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会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无犯罪记录。

招聘对象: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清远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面向2019届和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第一批:毕业2年以内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第二批:分四种情况: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且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优先招录第一批对象,如果第一批人员报名人数不足,则从第二批对象中吸纳报名。

不接受已批准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人员报名。

二、岗位范围和工作职责

岗位范围: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

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创业服务活动等相关工作。

6.到城乡社区兼任党组织书记助理(党员身份)或居委会主任助理,协助社区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相关工作。

三、岗位招聘计划安排

全市共开发51个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开发市本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市、区)49,其中:清城区7个、清新区7个、阳山5个、连南4个、连州7个、连山4个、佛冈6个、英德9个。各县(市、区)人社局结合本地实际,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县本级可留用1名,剩余岗位需安排到乡镇(街道)一级。

四、薪酬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市本级2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岗位的薪酬待遇,按清城区标准执行。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00826-0902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20200826830分至090218时,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sydwzl.com/gdqyszp/)按《清远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表》的要求,结合自身条件自行报名。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初步审核。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3.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在202099900-9111800到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要诚信报名,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考生被聘用后,需在所报考单位服务满2年。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的方法,内容是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2.考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考试总成绩及聘用原则

对于同等分数同等条件的考生,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低为录取标准(其中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60分、申论40分)。

1.若第一批人数多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则以分数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为体检对象。

2.若第一批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部分从第二批按考试成绩分数高低确定为体检对象。

3.空缺招聘岗位由报考当地其他岗位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考试成绩公布

综合能力测试结束后(7天内)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平台公布考生成绩及入围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七、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考生成绩公布结束后(7天内)由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地点:劳动大厦一楼会议厅

(三)入选人员名单确定,需提供如下资料:

1.网站报名系统填报个人资料,编辑电子版并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2019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如果是技工院校的还需提供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能证明符合要求的学历材料(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人近期大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困难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

上述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都要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盖手指模)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入围名单的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由招募单位统一组织安排,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九、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应按本工作方案要求时限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和补录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如果岗位出现空缺,由报考同一县(市、区)其他岗位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调剂;所招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可安排补录,岗位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其他情况不再安排补录。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65950

监督电话:0763-33628733369515

技术支持:4008228076

十二、本方案由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清远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清远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doc

来源: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srlzyhshbz/zhzx/tzgg/content/post_1236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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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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