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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8月招聘2名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8-25
  • 截止日期:2020年8月31日
  • 所属省份福建
  • 工作地点泉州
  • 栏目分类福建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名

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现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治品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年龄及性别要求

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学历要求

1、法学专业。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

四、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掌握文档编辑和软件使用等计算机基础操作;负责案件笔录速录、案件系统信息录入、卷宗装订归档、数据报表统计等与检察业务相关的事务性辅助工作。

五、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接到通知后,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报名人员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洛江区检察院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与事实不符,洛江区检察院有权取消录用资格;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合格者通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被其他单位辞退的;其他不适合在洛江区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六、薪资待遇

1、拟聘用人员经政审合格后,招聘为洛江区检察院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洛江区检察院同类人员薪酬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因试用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需求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续签劳动合同。

七、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电话报名。报名时间:2020824日至2020831日;报名电话:0595-68251755,联系人小杜,请在工作时间来电。

来源:

http://www.qzlj.gov.cn/zwgk/xwzx/tzgg/202008/t20200824_24095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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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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