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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8-19
  • 截止日期:2020年8月28日
  • 所属省份广东
  • 工作地点:茂名市
  • 栏目分类广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53名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进一步解决基层人才紧缺问题和提升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我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共53名,拟招聘岗位如下:市本级2人、茂南区10人、电白区10人、高州市10人、化州市9人、信宜市9人、高新区1人、滨海新区2人,详见附件1

二、岗位范围和工作职责

(一)岗位范围:市、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吸纳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即20192020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3.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工作能力;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优先聘用条件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人员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政策待遇

1.吸纳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由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作为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与本辖区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2.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当地(县级)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

3.对服务期满人员,将积极通过政策指引等方式,促进其通过其他渠道就业创业。

五、报名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同一招聘单位,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再从其他考生中择优聘用。笔试、面试均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原则。

(一)报名时间

2020824-28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将报名所需资料制作成压缩包(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单位),发送至茂名市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中心,邮箱:mmjiceng2020163.com,成功发送后会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若没收到回复可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致电0668-2976921确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茂名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件(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无误后签名)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须提供学籍证明原件);

4.优先聘用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在425*241,大小在300KB以内,相片命名为身份证号.jpg,不要添加任何符号或空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报名,报考多个单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

2.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若所在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承诺能在20201231前获得所在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五)报名资格初审

对优先聘用的四类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将电话联系本人,未及时补充材料或无法联系的取消优先聘用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

报名通过的高校毕业生请于20209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大一寸照片到茂名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文明中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7楼)。

六、考试程序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913日上午930-11:0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所有岗位统一试题,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所有参加考试人员的最高得分的60%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及应聘者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纳入面试范围。

(二)资格审核

应聘者面试前需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按报考岗位由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时间和面试时间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发布。凡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核或被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等资格。

(三)面试及聘用优先程序

坚持优先招聘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排序招聘原则。首先从参加招考且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择优。具体按照如下原则进行:

1.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单位招聘人数,则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获得体检资格。剩余岗位,以其他毕业生分数排名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

2.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多于单位招聘人数,则以困难高校毕业生分数排名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并进行面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

3.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项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纳入聘用范围。

4.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连同考试成绩一并由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2.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体检事项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持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确保日常生活自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同时排除全身性、遗传性、进行性疾病,没有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情况下,可纳为招聘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对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察和公示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并可依次递补。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人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不再保留面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须持有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考点,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如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

八、聘用管理

(一)岗前培训

招聘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指定期限内报到,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分别对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二)补录

被吸纳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将安排补录,补录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低排序确定,岗位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其他情况不再安排补录。

(三)调剂

当因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或考试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等情况出现,导致名额空缺时,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招聘成功率,在应聘者自愿的前提下,可按以下原则从其他岗位应聘者中进行调剂:

1.优先从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

2.若仍有空缺的,从其他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

4.报名考试相关事项、政策事项咨询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68-29769212976960

附件:1.招聘岗位表

2.茂名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818

附件1.招聘岗位表.doc

附件2.茂名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

来源:

http://mmrs.maomi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803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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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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