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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丰县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8-18
  • 截止日期:2020年8月23日
  • 所属省份广东
  • 工作地点:新丰县
  • 栏目分类广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5名

为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共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当前在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中承担的繁重任务,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5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市户籍,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算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2018年毕业符合择业期规定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我县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四、招聘岗位

新丰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

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填写《韶关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邮箱519324777@qq.com

(二)报名时间

2020818--823

(三)报名材料

1.《韶关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名为姓名.JPG,大小为20KB以下)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

5.户口簿;

6.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五保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复印件、或《扶贫卡》复印件、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

六、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在824日上午1130分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交至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地址: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8808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于825日前公布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凡网上提交材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招聘方式

(一)量化测评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量化测评指标进行评分和排名(量化测评标准见附件2)。将贫困家庭、本地户籍、学历层次、在校期间获得荣誉、中共党员等五项作为测评标准,招聘单位领导小组确认得分,分数相同的,按照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

(二)面试

面试对象比例为1:3(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按量化测评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因评分相同造成并列的,均确认为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员,考生的综合成绩=量化测评得分×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综合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八、优先聘用原则

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择优聘用。

1.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等于招聘职位人数,则资格审核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免于量化测评和面试,直接获得体检资格。

2.若资格审核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大于招聘职位人数,则以量化测评得分排名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困难高校毕业生名单进行面试。

3.若资格审核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招聘人数,则审核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全部获得体检资格,剩余招聘职位,则面向其他高校毕业生按量化测评+面试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

九、体检录用

(一)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数和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三)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岗位由各招聘单位统筹安排。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聘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可安排补录。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线下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应试人员防疫指南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附件3扫描注册登记)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同时,在线下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当天将填写好的《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4,需签名)交给工作人员。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排队等待扫码时,每位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场区域内不能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如应试人员所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连续3次测量体温≥37.3℃的,不得进入考场区域。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追究责任,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2268392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咨询电话:0751-2268150

附件:

附件1:韶关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韶关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量化测评标准表.doc

附件3粤省事粤康码使用手册.docx

附件4:健康调查登记表.xls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818

来源:

http://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mpost_1852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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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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