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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8月招聘1名工作人员简章

  • 发布时间:2020-08-14
  • 截止日期:2020年8月22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宁波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名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消防审核、验收窗口工作人员1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813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宁波大市户籍(户籍以20208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思想品行端正。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发布招聘公告

2020813在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截止到822(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地点: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气象路142116505609)

3、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淘汰。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务派遣办理有关手续,待遇按海曙区编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7126383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813

来源:

http://www.haishu.gov.cn/art/2020/8/13/art_1229100139_54433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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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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