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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2020年8月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简章

  • 发布时间:2020-08-13
  • 截止日期:2020年8月28日
  • 所属省份湖南
  • 工作地点长沙
  • 栏目分类湖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4名

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于20192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推动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落实;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提出评价建议,承担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及指标体系相关工作,对区县(市)、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统筹和指导;负责受理、转办、跟踪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需增补的4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编制使用计划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招聘岗位1,招聘计划4名,详见附件《2020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30岁以下是指1990823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0823。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5.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6.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和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0824(周一)9:00—828(周五)12: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824(周一)9:00—828(周五)17: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http://www.cshr.cn/)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6.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http://www.cshr.cn/)。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两科(详见附件1,满分各为100,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30%、写作成绩占7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到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办公室(市政府二办公楼862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笔试成绩查询、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和领取查分结果的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写作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公布,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写作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将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公布。

4.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5.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查阅个人档案,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情况。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长沙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将《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731-88665303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806570

3.监督电话: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0731-8866555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附件:

1.2020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813

来源:

http://www.cshr.cn/html/news/detail/16188.html?id=1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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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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