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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2020年8月引进30名重点高校毕业生人才工作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8-10
  • 截止日期:2020年8月21日
  • 所属省份山东
  • 工作地点:德州市
  • 栏目分类山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30名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决定面向重点院校开展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范围

计划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30名,其中综合类岗位20名,教育类岗位10名,具体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不占用引进计划名额。

二、工作岗位

1、综合类岗位:党委、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事业岗位。

2、教育类岗位:城区范围内教体局所属公办中小学校。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名单见附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以上学历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学历。

4、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731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31),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不限科目、中小学均可)。已就业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810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810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810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陵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的领导下,由陵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人社、编办、财政、教体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9020/index.html(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时间:20208109:0082116:00

查询时间:202081011:00822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821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81011:0082216: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德州市陵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德州市陵城区陵州东路东首)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报送材料或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08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提供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承诺书》(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入职后一年内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能力。

2、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方式,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从现行中小学教材中抽取一节课(面试公告中公布试讲课题的学段),写出完整教学设计,进行试讲。每人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综合类、教育类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划定7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以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参加面试人员据实报销最高1000元往返路费(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照火车硬卧或动车组列车二等座标准,自驾、搭乘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蓝色纸质车票须妥善留存,否则无法给予报销)。

(四)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体局配合开展,通过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品质、道德素质、工作能力、日常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考察无异议的,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按计划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引进人选。在陵城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综合类岗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个人意愿和编制空缺情况,选派到相关区直事业单位,由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教育类岗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区教体局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岗位和编制空缺等情况,参考应聘人员教师资格学段(可以高段低聘,不得低段高聘),根据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选派到相关中小学校,由编办、人社、教体、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优惠待遇及服务期限

(一)编制待遇

1、综合类岗位:引进人才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转正后,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各方面表现优秀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调任登记。

2、教育类岗位:引进人才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区教体局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转正后,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本科生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初级职称。

(二)生活保障

引进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并给予博士研究生3年内3000/月人才生活补贴,给予硕士研究生3年内2000/月人才生活补贴,给予本科毕业生3年内1000/月人才生活补贴。享受陵城区“人才绿卡”服务,在人才公寓、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限

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六、其他

报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引进工作全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9020/index.html)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34-8223238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34-8327886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4-82838090534-8283785

附件1重点高校名单.doc

附件2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人才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87

来源:

http://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9020/n31349812/c5718214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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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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