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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2020年7月公开招聘2名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7-16
  • 截止日期:2020年7月31日
  • 所属省份广东
  • 工作地点:惠州市
  • 栏目分类广东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名

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此次招聘用人单位为惠州市聚瑛园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用工单位为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1.招聘岗位:

(1)重大项目协调专员1;

(2)产业研究专员1名。

2.工作地点: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3.思想政治素质好,形象佳,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资格条件

1.重大项目协调专员: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化工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2.产业研究专员: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工程管理类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主要工作内容

1.重大项目协调专员:

(1)重大项目的沟通和协调,跟进项目进展情况;

(2)园区管理及政府事务协调;

(3)领导交代其他事项等。

2.产业研究专员:

(1)石化产业研究;

(2)园区管理及政府事务协调;

(3)领导交代其他事项等。

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73124时止。

()报名方式为网上投递报名,报名需提交资料如下:

1.个人简历1;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

3.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料;

4.有效身份证扫描件1;

5.近期小一寸彩照1张。

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以上资料以电子文件方式投递到报名指定邮箱:3202346773@qq.com投递简历文件应标明应聘岗位+姓名+性别咨询电话:0752-5577678

()资格审核

本公司根据应聘者投递的简历及相关证明资料进行综合评定审核,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优筛选出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公司会另行通知其参加笔、面试。

三、招聘考试(招聘考试按笔试+面试的形式)

()笔试:笔试按报名对象经资格审核筛选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内容为申论;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大亚湾石化区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基地综合楼三楼)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大亚湾石化区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基地综合楼三楼)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综合评定,按招录数1:1的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前往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入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综合评定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录用派遣手续。

()受聘人员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工资待遇:

1.重大项目协调专员:1314.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贴、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承担部分、预提补偿金、工会费、个人所得税等其他应扣缴费用);

2.产业研究专员:12.513.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贴、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承担部分、预提补偿金、工会费、个人所得税等其他应扣缴费用);

3.工作满1年享受法定带薪假期,不包吃住。

六、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以本公司核定为准;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应聘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期限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合同期满后自动解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提供虚假材料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本公告解释权归惠州市聚瑛园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来源:

http://www.dayawan.gov.cn/gzdt/tzgg/content/post_39443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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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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