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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7月招聘2名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7-14
  • 截止日期:2020年7月20日
  • 所属省份广西
  • 工作地点:梧州市
  • 栏目分类广西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名

为做好检察宣传工作,确保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抖音、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和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的运营和推广,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新媒体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负责检察宣传工作,主要负责官方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门户网站等日常运营及推广工作;

(二)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活动策划、图文影音编辑等,提供优质、有高度传播性的内容;

(三)负责策划并执行新媒体平台日常活动及跟踪维护,根据工作需要发送各种推文内容;

(四)负责提高关注度和粉丝的活跃度,并及时与粉丝互动;

(五)挖掘和分析网友使用习惯、及时掌握检察新闻热点,有效完成专题策划活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检察宣传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有较强的图文影音编辑能力,具备新闻敏感性、文字功底强,具有较强的创意、方案及宣传策划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策划方案,并能组织策划相关活动;

(三)熟悉微信、微博、抖音及其他新媒体手段的建设和运营方式;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0周岁((1990712002630期间出生),男女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不限,传媒、新闻、中文、广告相关专业优先(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五)有从事新媒体传播策划、编辑和文字工作从业经验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6.有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三、待遇

聘用后按不低于3800/月(含个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发放聘用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及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四、招聘程序相关说明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720。应聘人员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成后,附上个人新媒体作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在读学历层次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扫描版或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命名新媒体工作人员应聘+姓名,电子邮箱:632940979@qq.com。有关材料扫描版和电子版仅作备查,报名者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操作测试的人员。

(三)操作测试。在7月下旬组织进行集中操作测试,操作测试内容为现场制作新媒体作品。操作测试满分为100分,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操作测试成绩前六名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面试前,招录机关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接到通知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在读学历层次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根据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2名考察对象。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考察和体检均合格才能录用。体检费用自理。因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均可在本职位已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并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

对于符合要求的应聘者,本院工作人员会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操作测试及面试时间。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敏霞(173077430880774-2813516

报名邮箱:632940979@qq.com

梧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710

附件:人员报名表

来源:

https://wz.gxrc.com/Article/info/11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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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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