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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松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6-29
  • 截止日期:2020年7月7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松阳县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名

根据《中共松阳县委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办法》(松委发[2018]46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与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名(工作地点:古市镇)。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失信、违纪违法记录;

  3.有志于社区工作,乐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协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4.具有松阳县户籍(202077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松阳生源(松阳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松阳县)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18-45周岁(197477200277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77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松阳县民政局行政许可科(县城慧明小区1号),联系电话:880172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⑶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716上班时间到松阳县民政局行政许可科(县城慧明小区1号)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为718(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笔试总成绩与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如入围面试对象人数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证书者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如遇报考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对象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930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古市镇政府与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由古市镇政府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县里有关规定执行。

  (六)递补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缺员的,用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74前)申领丽水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松阳县民政局行政许可科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若考生有上述情况的,请于7151700前向松阳县民政局行政许可科提交相应的检测材料。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考生应当在报名时认真仔细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松阳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松阳政府网和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与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公安局协辅警招聘、法院司法雇员招聘考试同时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岗位,取消招考计划。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www.songyang.gov.cn)或县人力社保局网(www.songyang.gov.cn/zwgk_42546/bmzc/rlbzj)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咨询电话:0578-8801728监督电话:0578-8065518

  本公告由松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松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民政局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629

来源:

http://www.songyang.gov.cn/zwgk_42546/gggs/202006/t20200629_4528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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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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