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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江永县2020年公开招聘6名基层乡村治理人才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6-10
  • 截止日期:2020年7月10日
  • 所属省份湖南
  • 工作地点:江永县
  • 栏目分类湖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6名

为加强我县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永州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发[2017]12号)、《永州市乡村人才振兴工程实施办法》(永才办[2019]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江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江永县基层乡村治理人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面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是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具体数量、岗位及相关要求等情况详见《永州市江永县2020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需求目录》。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基层乡村治理人才学历重点是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愿意到乡镇工作5年以上的毕业生。详见《永州市江永县2020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需求目录》;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不得报考的情形: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⑤永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⑥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拟定江永县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公告,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江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7871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报名地点: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02会议室(电话:0746-5751256)。

应聘人员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①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3张、《永州市江永县2020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②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与专业代码,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2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审核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当前,因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可能存在,此类专业的考生报名具体由招录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岗位所招专业进行对比认定。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审查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录聘资格。

3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1231前取得毕业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者,取消录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先进行笔试,再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未超过13(含13)的直接进行面试。此次招聘原则上应聘人数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先进行笔试,按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考试分为笔试(满分100)、面试(满分100)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报名人数未超过13(含13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及正式有效身份证。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考试公告及准考证。

③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三天,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2、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②确定面试人选:对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3,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50分以上(含50分)方可进入面试。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五天告知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考试公告及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报名人数未超过13(含1:3)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人员。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总成绩10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报名人数未超过1:3的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面试人数低于1:3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总成绩10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由江永县委组织部、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2、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3]3号)文件执行。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报名人数未超过1:3(含1:3)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但递补总共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应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岗位、试用期、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试用期6个月。被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服务期必须为5年以上。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本次招聘的人员管理及待遇

1、编制管理:本次所有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按用人单位性质纳入县事业编制管理。

2、服务期:本次所有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不低于5年。

3、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复杂,招考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人才政策。要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招聘录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参加我县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的所有活动,必须佩戴口罩、出示最新的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方能参加应聘活动;高风险地区必须出示近期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永县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人才室,0746-5730735;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0746-575125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465730728

附件1:永州市江永县2020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需求目录

附件2:永州市江永县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68

 

附件1

永州市江永县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治理人才需求目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需求计划(人)

岗位要求

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要求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应届或往届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专业

职称

其它

江永县上江圩镇下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1

3

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99261后出生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最低服务年限5

胡苟发

13327267309

江永县上江圩镇下属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2

3

不限

198561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最低服务年限5

胡苟发

13327267309

合计

 

6

 

 

 

 

 

 

 

 

 

 

来源:

http://www.jiangyong.gov.cn/jiangyong/zkzp/202006/21ebcfc2b14b486990d6efef6e3c54e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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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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