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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县2020年面向在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6-10
  • 截止日期:2020年6月19日
  • 所属省份湖北
  • 工作地点:公安县
  • 栏目分类湖北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32名

为了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推进在荆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来我县竞聘就业,根据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在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荆人社办[2020]15)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公安县面向在荆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拟面向在荆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以下简称校园招聘)2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公安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详见《公安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在荆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公安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详见《公安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在荆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根据鄂政办发[2020]11号、鄂人社发[2020]10号、荆人社办[2020]15号文件精神,本次校园招聘对象为在荆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2.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要求的基本条件。

(3)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11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②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③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④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⑥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2069615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2.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0616(星期二)8:30619(星期五)17:30截止。每人可以选择3个以下的岗位报名。

网络报名专用邮箱3049909322@qq.com(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姓名”,按要求完成的压缩包发送至该邮箱,并电话确认。不按要求操作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07165225034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原图)并按下述顺序排序:

①《公安县面向在荆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样见附件3);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及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发放的由所在高校部门开具有效证明);

③有关证件(证书)。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④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色登记照片(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B20KB,网络报名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

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报名资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报名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人员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涉及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1或附件2)

3.资格审查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没有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试

本次校园招聘考试分别为笔试、面试。

(1)笔试: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次校园招聘以高校提供的学生成绩(平时成绩或毕业成绩)直接作为笔试成绩排名依据,自高到低按不低于3:1的比例(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若因考生的专业不相同,每个专业取相同的百分比,直至达到入围比例。对特殊、紧缺、急需岗位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1的,经人社部门审核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察后决定是否聘用。

(2)面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统一组织,分批、分类、错峰进校开展面试。

①面试方式

按教育组、卫生组分别进行面试。

教育组: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试讲的方式进行。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

卫生组: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主要测试岗位能力,考察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水平能力、管理能力、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出现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入围人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②有关事宜

面试公告在面试举行之前至少7天发布。如有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放弃,造成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有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

对因有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原因,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若有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高校提供的学生成绩(平时成绩或专业成绩)仅作为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5.体检和考察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检前,将在现场查验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原件。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体检入围资格。

(1)体检。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现场查验不符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没有递补资格。如递补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情况,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没有人员递补或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个人征信等情况,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若因他人举报属实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该岗位不再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公示及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查实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拟聘人员应及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对无故逾期不报到或无故恶意放弃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本年度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时间以各高校规定的正常发证时间为准)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县人社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和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理论素质等基础知识的上岗前培训。

聘用后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对象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纪律监督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由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校园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安县纪委监委对校园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对违纪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由本次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并且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的各类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在招聘的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进行相关检测,严格做好个人卫生,严格遵守场所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

2.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本次校园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未尽事宜由公安县教育局、公安县卫生健康局、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安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在荆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P020200609569703641199.docx)

2、公安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在荆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P020200609610091739287.docx)

3、公安县面向在荆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P020200609569703814543.docx)

来源:

http://www.gongan.gov.cn/xxgk/xxgkml/gsgg/202006/t20200609_4912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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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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