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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5月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5-29
  • 截止日期:2020年6月15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宁波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名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同意,宁波市药品检验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是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业药品及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是承担国家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实施技术监督任务的法定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药品的评价性检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注册检验、仲裁检验和质量标准的研制工作以及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食品等质量检验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药品

检验

专技

2

从事药品

检验工作。

本科阶段专业要求:药学类或化学类;

研究生阶段专业要求:药学一级学科下的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二级学科专业或化学一级学科下的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二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面向全国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凭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15(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药品检验所,高新区光华路299C2205办公室;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74-89180391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社局网站、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作替补。

2、成绩

检验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增加考试科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9837

附件:宁波市药检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528

来源: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0/5/28/art_18843_4102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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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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