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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安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4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4-26
  • 截止日期:2020年4月30日
  • 所属省份福建
  • 工作地点:福安市
  • 栏目分类福建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若干

根据中共福安市委福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安委发[2017]17号)文件、《福安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创新我市社区治理,提高社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支撑作用,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增强基层活力,经福安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女性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户籍为福安市辖区范围内。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人员,属于三欠人员或被法院执行的失信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426日至430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报到证、相关加分证件等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到福安市民政局(社区办)报名。联系人:李祎凡联系电话:6382312

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招聘条件要求,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三、其他事项

(一)招收对象由基本分加附加分的成绩结果由高到低录取。

(二)聘用人员统一试用期6个月,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聘用人员出现辞职等情况时,可在进入报名者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人员统一不提供食宿,工资待遇可报名现场咨询。

(四)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聘用人员的最终服务岗位由福安市民政局根据有关原则确定。

(六)达到退休年龄应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处理。

附件:

1.福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20年宁德市福安市招收社区工作者报名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

3.福安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数

福安市民政局

2020424

附件下载

附件.docx

来源:

http://www.fjfa.gov.cn/zwgk/sbjy/jyxx/jygq/202004/t20200426_13038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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