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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2020年3月招聘1018名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3-27
  • 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0日
  • 所属省份贵州
  • 工作地点:毕节市
  • 栏目分类贵州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1018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毕节市人才扶贫工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聚集人才智慧和人才力量。经研究,全市决定聚焦产业脱贫、教育脱贫、医疗脱贫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引才行动,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018名,其中博士43名,硕士623名,本科(学士)289名,事业单位815人,企业203人。其中毕节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10人。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坚持聚焦脱贫攻坚、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市直相关事业单位的,原则上要求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引进到市直中学的,“985”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

3.引进到各县()直相关事业单位的,原则上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县()相关学校的,“985”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

4.大学本科及中级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5.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毕节市2020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暨高层次急需紧缺需求计划》的相关要求。

7.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不满3年的。

四、市直单位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毕节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毕节市脱贫攻坚专项引才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工作绩效、现实表现等情况。

7.公示。审定通过后,对拟引进人才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8.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各县()引进人才的程序按各县()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0316日始至20201120日止。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请关注市直各需求单位、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或引才方案。

1.现场报名:需填写《毕节市2020脱贫攻坚专项引才报名表》(附件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以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现场报名需到用人单位(报名联系方式详见职位表)

2.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该职位需求计划表指定邮箱(详见职位表)

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将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才引进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04675(市人社局)

0857-8412580(市人才办)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人才引进需求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857-8638477(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附件

来源:

http://www.bijie.gov.cn/bm/bjsnyncj/dt_5126785/tzgg_5126789/202003/t20200326_55640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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