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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2020年3月招聘5名编外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3-20
  • 截止日期:2020年3月27日
  • 所属省份浙江
  • 工作地点温州
  • 栏目分类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5名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服从工作安排,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5、温州市区户籍。

6、下列人员不得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较重治安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4)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人民调解员:1名,要求高中以上学历,60周岁以下(截至2020331)。

2、人民调解辅助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截至2020331)。

三、工资待遇

按区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327日止,应聘者请自行准备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1张到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政治处(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1102室)报名,联系电话:88535763

五、聘用方式

报名结束后,由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谈、考察、体检,择优录取。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录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

1、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不予退回;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15个工作日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2020318

来源:

http://www.ouhai.gov.cn/art/2020/3/19/art_1251606_42329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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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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