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2009年度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是全国交通系统知名的综合性甲级勘察设计单位,拥有公路(包括特大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工程设计、咨询、勘察、总承包等多项甲级资质和市政、水港、工业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主要从事高等级公路、水运码头的规划咨询、勘察设计业务。现全院有在岗职工307人,其中教授级高工28人,高级工程师63人。为进一步拓展业务,现面向高等院校诚招如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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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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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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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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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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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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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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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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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铁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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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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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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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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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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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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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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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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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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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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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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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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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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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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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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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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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与航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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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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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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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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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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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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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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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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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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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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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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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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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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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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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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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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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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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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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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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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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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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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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1、报名:11月13日-12月5日接受应聘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需向单位投放纸质求职简历和相关资料复印件(已寄过简历者,不必再寄,只需电话确认)。
2、预审:12月6日-12月14日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通知被考核人。
3、考核:12月15日-16日对通过预审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为笔试和面试,主要内容是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时还需审验各种材料原件。
4、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12月30日左右)。
5、签订就业协议。
三、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2、奖金: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确定;
2、按国家规定交纳社会保险金;
3、享有院在职职工各项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济南市人才管理中心代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2、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4、户口问题按政府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名称: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地址:济南市黄岗东路5号
邮编:25003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庆法(0531)88329805
周莉莉(0531)88329808
电子信箱:lqf8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