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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关于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08-03-27 00:51来源: 作者: 点击:
舟山市关于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舟人劳社公〔2007〕167号)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舟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全额拨款
     安全技术培训 1名 本科 
     船舶工程类或安全工程类等专业 户籍不限
   
    舟山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全额拨款
     地质环境监测 1名 本科
     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专业 户籍不限
     地质灾害防治 1名 本科
     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专业户籍不限
   
    舟山市地籍管理所      全额拨款
     信息管理   1名 本科
     计算机软件应用及管理等专业,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管理处 全额拨款
     工程规划管理 1名 大专
     路桥、工民建、给排水等土建类相关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户籍不限
     文秘     1名 本科
     专业不限,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较强文字写作能力。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舟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大队 经费自理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1名 本科
     计算机或相近专业,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舟山市人防通信站 全额拨款
     电子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管理1名 大专
     电子通信和计算机网络,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舟山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    差额拨款
     文秘      1名 本科
     专业不限,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较强文字写作能力。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粮食业务    1名 本科
     专业不限,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日、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分别为:
    (1)报考舟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的考生,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东1号楼七楼)报名。
    (2)报考舟山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舟山市地籍管理所的考生,到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定海昌国路252号)报名。
    (3)报考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管理处的考生,到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滨港园区管理处(舟山市定海区甬东兴东路8号)报名。
    (4)报考舟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高速大队的考生,到市公路局组织人事科(新城行政中心3号楼交通大楼六楼)报名。
    (5)报考舟山市人防通信站的考生,到市人防办办公室(定海滕坑湾60号)报名。
    (6)报考舟山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的考生,到市粮食局办公室(定海环城东路40号3楼)报名。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寸彩照2张,填写好《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到http: //www.zsrls.gov.cn/下载,在职人员须经现单位盖章),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 一般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报名收费按照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人 40元/科。
   
    四、考试时间、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08年4月13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 后,根据笔试成绩,一般按招聘职位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报经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总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 依次替补。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核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 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 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舟山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0580-2281526、2281528
    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580-2280505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0580-2582194
    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0580-8061822
    舟山市公路局       0580-2285160、2285177
    舟山市人防办       0580-2051902
    舟山市粮食局       0580-2022228、2023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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