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区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决定面向周边地区部分重点高校,招录一批应届硕士以上及担任学生干部的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报名条件
1、招录对象
以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为主,兼招部分担任学生干部的2008年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
2、报名条件
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⑵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⑶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专业功底,有符合职位需要的语言与文安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⑷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⑸身体健康
二、招录职位和具体条件
招录单位、职位及具体条件详见《无锡市惠山区2008年度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录基本程序和方法
1、发布招录信息
通过高校网站等渠道向有关重点高校发布招录简章和报名登记表
2、报名
到有关重点高校现场接受学生报名,集中收取报名登记表,报名学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免冠二寸照片2张,集中报名时间和地点如下:
3、审查筛选
无锡市惠山区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会同各用人单位,按照招录条件对报名人民进行审查,对经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进试时间
4、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必要时根据职位的不同需要进行加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根据考生的成绩,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验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6、政审考核
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核
7、录用
经政审考核合格者,发试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安排具体工作,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凡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为期一年,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按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8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3000元享受生活补助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录用手续,按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本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按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按受应试人员,新闻媒介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咨询电话:中共无锡市惠山区纪委0510-83598820
联系人:科研处副处长贺鹏飞65981485
中共无锡市惠山区委组织部
无锡市惠山区人事局
200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