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畜牧水产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淮安市水产技术指导站是我局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水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水产技术培训,水产病害防治,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水生动物检疫以及省、市科技项目的实施等职能。为适应新时期我市水产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并报市人事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淮安市水产技 术指导站工作人员1名。现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水产技术推广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且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08年1月25日至1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到淮安市健康东路61号市畜牧水产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强晓刚,联系电话:0517-83932012;吴晓红,联系电话: 0517-83941796)
由淮安市畜牧水产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于2008年2 月22 日下午5:30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1 门,内容分公共知识(含写作)和水产专业知识两部分,各占50%,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08年2月23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5名参加面试,报考人数不足5人不开考。(2)市畜牧水产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 明。(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5)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2008年3月1日 (星期六)上午8:00开始。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核
选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最高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如为应届毕业研究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 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 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畜牧水产局:0517-83934782(监察室)
市 人 事 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市畜牧水产局负责解释。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
市畜牧水产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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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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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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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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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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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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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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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产技术指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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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技术推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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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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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且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水产养殖或生物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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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周岁以下,3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不限,含2008年7月前毕业应届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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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岗位野外工作较多,适合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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