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消费者协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消费者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立的群众团体,履行宣传、服务、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消费维权工作职能。经南湖区编委批准核定若干纯公益类事业编制,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户籍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且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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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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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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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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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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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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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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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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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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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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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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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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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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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须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报考材料报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招聘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由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面试。笔试后,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依次替补。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的职位,招考计划相应核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4、体检、考核。面试以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50%与面试成绩乘以50%之和计算总成绩。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5、聘用。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并按录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原为合同制人员的,须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书。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8年1月5日8:30---16:30
报名地点:嘉兴市勤俭路611号南湖区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的招聘公告、报名须知、考生成绩、录用结果等均在南湖人才在线(http://www.nhrc.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查询电话:0573-82079806、82838351
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湖分局
嘉兴市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