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告
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事厅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决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全疆或新疆生源
二、招聘原则
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按照“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招录。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38人。
四、招考的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上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拟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能力。
(二)身体健康,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身体要求。
(三)具备招考单位所需的其他招考条件。
(四)具体要求:
所招23个岗位,必须参加笔试(政治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面试,政治理论知识(参考书目:党的十七大文件和《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专业知识考核主要对所报岗位进行专业测试。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自治区文化厅人事教育处派人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待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12月8日—12月15日(周六,周日照常报名)联系电话:0991-88082928808993
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12号自治区文化厅六楼624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2)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3)每个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
(4)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数比例原则上不小于3:1的开考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将择优录取。
(5)报名及考务费120元。
(二)组织考试
1、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维、汉语言答卷。
2、考试分基础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三部分,总分100分,其中笔试40%(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面试占60%。
3、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考试拟定于07年12月20日在乌鲁木齐市进行)。
4、笔试,面试试卷均由自治区文化厅提供。
5、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6、举行面试。由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以及招考岗位的要求,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对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自治区文化厅
200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