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200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鼎委办[2004]24号文件精神,经宁德市人事局核准,决定举行200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经单位同意的各类在职人员;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中、小学教师;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须转正定级后方可报考。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67年9月30日至198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22日至24日。 2、报名地点:福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府2号楼三层)。 3、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招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3张。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6]费114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同时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若有不实之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将取消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三、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 2、笔试时间:2007年11月3日上午9:00-11:00。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综合知识能力测验》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同人事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专业题面试以及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单位面试形式详见福鼎市200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鼎委办[2004]24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招聘信息详见宁德人事人才网(www.fjndrs.com)或福鼎市人事人才网(www.fdrsrc.com),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公开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市人事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综合知识能力测验》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标准在报名点公布。 5、本文未尽事宜,按2007年秋季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6、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福鼎市人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