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1000名员工公告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省委、省政府比照正厅级单位对省联社进行管理,省联社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实行垂直管理,各市州设立正处级办事处作为派出机构。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1662.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983.4亿元,存、贷款规模均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二位。为适应我省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改善员工队伍结构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员400名,其中:经济金融类(含管理类)专业244人,计算机专业156人;定向公开招聘业务员600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2、热爱农村信用合作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在农村信用社工作。
3、报考职员须具有普通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对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内。
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业务员一般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缴费、笔试、面试、考察、录取、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5月5日至5月9日。具体要求请查阅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11www.hnleader.gov.cn)、省联社网站(http:11www.hnnxs.com1index.html)。四、招聘去向及待遇
新聘职员一律先安排到县级联社及以下营业网点工作。新聘业务员在符合亲属回避和内控制度的前提下,一律安排到人员紧缺的乡镇基层信用社工作,不得进入县级联社机关工作。
新聘员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新聘员工的工资和待遇由县级联社根据省联社有关规定确定。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省联社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2278762;监督电话:0731-2278771;
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31-2218504。
凡是公告中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由省联社公开招聘办公室在省联社网站、湖南领导人才网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考生未及时查阅指定网站上的招聘信息所带来的影响或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表: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