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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教体局直属单位2021年招聘47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6-02
  • 截止日期:2021年6月8日
  • 所属省份陕西
  • 工作地点:安康市
  • 栏目分类陕西中小学
  • 招聘人数:47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市委办《关于建设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优秀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及有关规定,安康中学等7个市教体局直属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招聘岗位所需本科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http://www.moe.gov.cn/s78/A08/gjs_left/moe_1034/)研究生专业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http://www.moe.gov.cn/s78/A22/xwb_left/moe_833/201804/t20180419_333655.html)设置和审核;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应在20218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1年安康市教体局直属单位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发布招聘信息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kang.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kang.gov.cn)、安康市教体局网站(http://jyj.ank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168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第一小学高新校区(安康市高新区高新二路)。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安康市教体局直属单位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学历验证证明(在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的验证证明,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复印件1份(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面试

1.准考证领取:经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2169(下午14:00-18:00)在安康市第一小学高新校区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时间地点:610日在安康市第一小学高新校区。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于2021610日早上7:30到达面试考点集中候考,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形式:采用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讲课内容由参加面试人员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主要从教学目标确定、教学过程组织、教学效果评价、教师综合素质等四个方面考察基本教育教学能力。  

高中心理教师岗位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高中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特点确定讲课主题,参加面试人员当场抽取讲课主题,针对高中一年级学生心理行为开展教学活动。  

面试人员不带教材、教学参考书等资料、教具。

4.成绩计算。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并由参加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安康市教体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610日发布体检公告;611日由安康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见体检公告;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9]6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安康市教体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同意后,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康市教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和参加面试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报名地点、考点至离开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逐人摘下口罩)。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安康市人员,以及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需提供7天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对于连续三次测量体温都超37.3℃,或在报名、面试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携带就医诊断证明,在进行健康评估后参加报名和面试。尚未解除隔离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得参加面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面试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它要求的,另行通知。  

  2.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3)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重要提示。面试结束后,应及时关注安康市教体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招聘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15--3212059  

监督电话:0915--3212252  

附件: 1.2021年安康市教体局直属单位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2.安康市教体局直属单位招聘报名表.xlsx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x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1527

来源:

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2260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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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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