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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1月择优调入2名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时间:2021-11-18
  • 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6日
  • 所属省份黑龙江
  • 工作地点:齐齐哈尔市
  • 栏目分类黑龙江机关事业
  • 招聘人数:2名

根据编制、职数空缺和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开展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齐齐哈尔市国资委),主要承担齐齐哈尔市政府授权齐齐哈尔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齐齐哈尔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择优范围

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上级机关(单位)设在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垂直管理单位或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择优调入范围内。

三、调入职位及数量

根据编制和职数空缺情况,齐齐哈尔市国资委拟择优调入工作人员2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2021年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择优调入职位计划表》。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1116日以后出生)。

5、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含相当层次职务职级)。报名者的职务职级层次以报名时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与齐齐哈尔市国资委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者,以及调入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本次择优调入工作。

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或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自愿报名,也可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或组织部门征求本人意见后推荐报名。报名者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有关组织部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须进行现场报名,因疫情防控要求不便到现场报名的,经齐齐哈尔市国资委同意后,可以通过发送电子版材料的形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gzwjgdzz@126.com,报名时间:20211122-26(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假日及节假日休息),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党政办公中心5号楼35313室。报名者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齐齐哈尔市国资委机关党组织联系,咨询电话:0452-2795318。网上报名者须在上传材料当天与齐齐哈尔市国资委进行电话确认。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所在单位或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职级)、《公务员登记表》、最新的《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六、资格审核

1、齐齐哈尔市国资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对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及佐证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审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向报名者本人或推荐报名的党组(党委)反馈。

2、报名者需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向齐齐哈尔市国资委申报,因个人原因错过择优调入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七、竞争择优

1、竞争择优环节重点测查报名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测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文字综合能力等机关工作必备或调入职位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同时测评报名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齐齐哈尔市国资委将在报名截止后电话通知报名者具体竞争择优的时间和地点等事宜。

2、竞争择优工作由齐齐哈尔市国资委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同一职位计划调入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竞争择优。特殊情况,经齐齐哈尔市国资委申请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对竞争择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3、本次竞争择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名者与调入职位的匹配度,以及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当场公布成绩,面试实行100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调入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竞争择优结束后,齐齐哈尔市国资委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实际参加竞争择优的报名者进行排序评价。

八、考察

1、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数与计划调入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考察对象根据竞争择优排序评价结果确定。

2、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或调入资格的,须在考察前或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九、确定拟调入人选及公示

齐齐哈尔市国资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齐齐哈尔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择优调入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十、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核贯穿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调入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诚信档案,不得参加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遴选、选调或择优调入工作,并由齐齐哈尔市国资委向报名者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部门反馈。

(二)齐齐哈尔市国资委有关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派驻齐齐哈尔市国资委局纪检组受理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452-6179953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择优调入工作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择优调入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者在各环节工作中如发生身体不适或可能涉及疫情方面的特殊问题,应主动向齐齐哈尔市国资委进行事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三)人选调入后,按调入职位明确的职级层次兑现调入后的有关待遇。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附表1.2021年齐齐哈尔市国资委公开调入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表2.2021年度齐齐哈尔市国资委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111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qhr.gov.cn/Newsgk_showGkNews.action?messagekey=24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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